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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作者:综合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05 15:57:29 打印 字号: | |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维护正常诉讼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和申诉信访等相关事项作出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建议当事人优选以下方式办理诉讼事务

1.线下邮寄。请将立案申请书等材料邮寄至江苏省淮安市健康西路180号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2.在线立案。请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江苏移动微法院、“无讼淮安·一码解纷”等在线方式办理相关诉讼事务。

3.拨打热线。请拨打12368 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人工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诉讼服务。

4.在线调解。请优先选择“江苏微解纷”、“无讼淮安·一码解纷”( PC端和小程序端)在线调解纠纷。

二、到本院办理相关事项请提前联系预约

1.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517-12368、83589021、83589027)

2.执行接待电话(83589238)

3.信访接待电话(83589023)

本院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将对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执行事务中心、信访接待室的人员数量进行控制,来访人员必须配合。

三、来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苏康码)、行程码;

3.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4.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5.遵守“单独办理、分散办理”原则,不得有聚集交谈、喧哗吵闹等行为,办理完诉讼事项后,请迅速离开;

6.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本院区域。

四、其他事项

1.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主动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

2.本院将全面加大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通过来信、网络和电话等方式向本院反映。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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