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淮安清江浦区法院在案件保全过程中,秉承善意文明的理念,坚持“因案制宜”的工作原则,灵活、快速、高效处理当事人的保全置换申请,既注重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也确保被告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用司法担当持续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据统计,今年上半年,该院民一庭就21件案件变更保全措施,涉及企业28家,涉及职工600余人,累计盘活资金高达1.72亿元。
以规范为准则,把好保全“出入口”
“原告保全了我公司的办公用房、厂房,这些房屋已经出售,保全给公司造成了很大影响……”今年4月21日,被告某公司负责人向清江浦区法院反映目前的经营困境。“我们愿意以其他财产做担保,希望法院能够变更现有的保全措施。”
收到申请后,承办人高度重视,充分考虑案件实际情况,在要求被告提供新的足额担保后,多次征求原告意见并进行释法说理,及时组织专业法官会议对变更保全事宜进行讨论,要求被告进一步提交相关材料。4月29日,被告将全部所需材料交至法院,法院当天便作出变更保全措施裁定书并移送执行。
法院果断灵活采取保全措施,为被告公司赢得了走出困境的时间。在保全措施适用过程中,区法院坚持形式与实质兼顾,把好保全“入口”关。对当事人提出的涉企业财产保全申请,先由法官助理对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再由法官对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查,确保申请人合法、合理地行使权利,避免因财产保全不当而影响被保全企业的正常经营。同时,坚持速度与效率兼顾,把好保全“出口”关。对被保全企业胜诉,或提供符合等价、真实、无权利负担、易于变现等条件的担保等情况申请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的,及时裁定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
以案情为基础,“因案制宜”采取措施
今年2月4日,时值春节临近,某企业急需发放农民工工资,其以自有房屋担保申请解除对相关账户的查封。承办人在确认担保财产具有保障性和可执行性后,于当天作出变更保全裁定并移送执行,该企业按时发放了260余名农民工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清江浦区法院根据涉案企业不同情况,采取“因案制宜”的处理思路。对前景良好企业“慎重保全”,对即将并购重组、上市、转型的涉诉企业,慎重采取保全措施,避免因保全措施的使用而影响企业的“做大做强”。对暂时困难的企业“谦抑保全”,对承担缴税、发放工资等关乎企业的正常经营的基本账户,慎重冻结,尽量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在被保全企业提供适当担保的情况下,及时变更保全措施,帮助暂时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对濒临破产企业“大力保全”对确已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且无挽救希望的企业,加大保全力度,切实有效查封、保管财产,防止企业资产流失。
以解纷为追求,“以保促调”发挥功效
在涉企案件采取保全措施后,清江浦区法院会在庭前积极调为双方当事人搭建协商对话平台,使涉诉企业能有一个向债权人说明自身状况、争取理解的机会,并积极督促涉诉企业履行义务。
在腾某诉淮安某科技公司诉前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中,清江浦区法院对淮安某科技公司采取保全措施后,该公司提出变更保全措施的申请并讲述了其生产经营正面临的难题。清江浦区法院一面变更保全措施、一面与滕某沟通协调,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此起涉案高达 2800万元的纠纷,让双方当事人切实体会到“环境是金”的司法服务理念。
“诉前保全能及时有效地防止义务人转移、隐匿财产,我们在保全置换中要充分考虑被告方的诚意和实力,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样能有效促进案件调解。”民一庭庭长许霞表示,沟通协调是处理保全置换案件最先采取的方式,但是如果久调不决,势必对被告产生不利影响,以专业法官会议集体讨论方式处理矛盾纠纷较大的案件,既确保案件效率,也强化监督制约,真正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淑臣 韩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