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成强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本院(2022)苏0812刑初40号刑事判决书以被告人成强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与前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现罪犯成强以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根据相关规定,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五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举报电话:0517—83589267或将书面反馈意见邮寄至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邮编223001)。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