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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了十年的案子,结了!
  发布时间:2023-09-13 17:39: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清江浦区法院执结了一起长达十年的执行积案。

看到姚老太在新家里收拾东西,执行干警孙小淮长吁了一口气,“被执行人姚老太74岁了,之前一直拒绝搬出原来居住的房屋,现在看到她平稳搬进新家,我悬着的心也算放下了。”

据了解,2010年,申请人与姚老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姚老太以21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申请人,并于2011年2月18日前交付房屋。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向姚老太先期支付房款15万元,姚老太将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交给申请人。后姚老太未按时交房,双方协商未果后,申请人将姚老太诉至法院。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姚老太返还申请人购房款,如不能按期付清,该房屋抵充欠款。

2013年,因姚老太未返还购房款,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房屋过户给了申请人,但姚老太却拒不腾房。

2014年,姚老太向法院申请再审。经审理,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姚老太应将房屋交付给申请人,申请人应支付剩余房款6万元。后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姚老太依然拒不交付房屋。后来,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姚老太极不配合,以年事已高、身患疾病、不服判决为由拒绝腾房,甚至出言威胁干警,案件执行受阻。

今年,执行局开展清理积案行动,承办人孙小淮负责推进该案执行工作。“不行,我不搬家,就是死我也要死在这里。”7月11日,孙小淮上门劝姚老太搬家,仍然是碰了一鼻子灰。

“在这之前,我已经翻阅了所有卷宗,她家情况我了熟于心。虽然料想姚老太会有抵抗情绪,但是真没想到时隔多年,她依旧百般抵抗。”孙小淮耐心劝告,释法说理,做老太太思想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后,姚老太终于松口,表示只要有住的地方,也可以腾空房子。孙小淮如释重负,看到了希望,想办法为姚老太租新房。

8月7日,孙小淮告知姚老太已租好了房子,谁知姚老太又提出了新理由,“我身体不好,不搬,就要住这里!”孙小淮心里五味杂陈,只得继续做老太思想工作。

孙小淮又多次联系姚老太子女,耐心劝告,说服他们共同做老人工作。最终,姚老太同意履行义务,腾出房屋,搬进了新住所。申请人拿到孙小淮交给他们的钥匙时,不禁感慨万千: “感谢法院,你们不容易,十年了,房子终于拿到了。”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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