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最美四月天。在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镇的和顺苑小区内,晚樱伴着清风散发阵阵幽香,绿树红花相映成趣,一片生机盎然。
4月11日,清江浦区法院行政庭法官左文洁早早地来到小区门口。等候不多时,一位身穿金色缎面小袄、头戴紫色小帽的老太太,拄着拐杖,在家人的陪同下,缓缓向她走来。
“武奶奶,您吃过饭了没,看这一身打扮,可精神咯!”左文洁立马迎了上去。
“那可不,丫头啊,你可要带我好好看看这新家!”武奶奶握住左文洁的双手,两人笑着一同向小区内走去。
和顺苑是和平镇政府刚交付给当地农民的一个安置小区,环境优美,布局规整。2023年6月,为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政府号召以自愿搬迁形式进行房屋置换。武奶奶的儿子积极响应,拿着宅基地权属证书和房产证与政府签订了《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住进了新房。搬新家、住新宅本是喜事,可武奶奶心里却起了愁云。
原来,被征收的宅基地本来属于武奶奶和老伴。儿子结婚后,原先的住宅不够住,一家人又在宅基地上建了一幢新房,武奶奶和老伴一直生活在6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里。
2021年,武奶奶母子二人分别将老房子和新盖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办在了各自名下。但是,在去年进行房屋置换时,政府将同一宅基地上的这两处房屋进行了“打包”置换,只分给儿子一套新房和补偿款,没有考虑武奶奶的财产置换权益。
“原来我也是一房之主,怎么一置换就变成‘无家可归’的人了?”武奶奶心里直犯嘀咕。两个大重孙子出生后,一家人在新房里更显拥挤。无奈之下,她只好住到城里女儿家。虽说吃穿无忧,但整日愁容满面,念叨着要回去。
为了实现老母亲的归家心愿,2023年11月,一家人反复商议,总觉得当时房屋置换过程有些问题,于是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与被告重新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书。
庭审中,原告认为自己有房产证,理应分得一套房屋。而被告和平镇政府认为,拆迁安置的政策是一处宅基地只能签一份安置协议。
双方各执一词。“政府按照政策进行置换,但原告的诉求也有道理,这事情还得寻个解决办法。”承办法官左文洁决定找武奶奶现场了解情况。
“丫头啊,我一辈子没跟政府说过‘不’字,这次真的是不得已才来打官司的。”第一次见面,90多岁的老太太向左文洁吐起了苦水。“那‘红本本’是政府发的,我临老了就这么点家产,到换房的时候,咋就不作数了。我也不能总赖在儿女家里呀!”
左文洁安慰道:“奶奶别激动,我今天来就是为了弄清情况的,相信事情一定会处理好!”
通过调查,左文洁了解到,武奶奶原来的宅基地上,确实已经办理了两个房屋产权证书,那么政府进行房屋置换时应当考虑到权属登记的实际情况,并征求全部权利人的意见。
告别武奶奶,左文洁来到了和平镇政府,查阅当年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和置换房屋的相关资料,发现镇政府只和武奶奶儿子签订了《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老太太和儿子一家一直住在一起,她年事已高,房屋安置前我们都是跟她儿子沟通的,没想到老太太对这事有不同意见。” 淮安市青浦房屋拆迁安置有限公司范昕介绍。
“原告很可能不知道这其中的过程,儿子就替她做了主。”找到了这一突破口,左文洁仿佛看到了一线希望,将武奶奶的诉求与政法委员尚元馨进行沟通。
“他们家已经住进了新房,领取了补偿款,如今再要求进行重新签订安置协议,这件事怕是不太好办。但既然这其中有疏漏,我们一定会配合法院给老太太一个交代。”尚元馨表明态度。
房屋安置应当在阳光下运行。为了确保公平,左文洁建议镇政府牵头成立会办小组,由镇长、政法委员、拆迁公司负责人、人民调解员专门讨论解决方案。
4月10日,经过多方努力,左文洁等到了好消息。“左法官,此前的安置方案,是按照原来宅基地上两套房屋总面积进行计算的,在补偿方面没有漏算错算。我们十分理解老人落叶归根的心情,现在尽量协调出一套房进行安置,前提是当初的补偿款该退的要退,新的一套安置房差价该补的要补。”
左文洁立即将情况告诉武奶奶的子女,他们一致表示:“政府为农民安置新房,本是在为老百姓办好事。只要老母亲能圆了回家的心愿,该补的房款我们肯定补。”
左文洁趁机发出邀请:“要不明天我们一起去看看新房,如果老人家满意,就可以定下来。”
11日上午,一行人陪着武奶奶来到和顺苑,走进其中一栋楼,乘电梯来到十层。开门进入,一大片空旷的绿地映入眼帘。
“武奶奶,您看这十楼的房屋怎么样,满不满意啊?”
“十楼好啊,十全十美,以后坐在阳台上,还能看到我那块田,心里踏实啊!”
看着武奶奶满意的笑容,左文洁组织原被告回到镇政府人民调解室,就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最后确认。随着一双布满皱纹的手颤抖着按下红印,这起行政纠纷终于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窗外一片春光明媚。“姑娘,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武奶奶一直紧紧牵着左文洁的手,眼角眉梢写满了喜悦。“我只是做了一名法官该做的事,还是要感谢党的好政策呀,让咱们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舒心!”左文洁笑意盈盈地陪着老人家走出调解室。在家人的陪同下,武奶奶踏上了幸福的回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