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清江浦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淮安市、清江浦区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和政法干警,苏北航务处、淮安市工业园区、江苏银行部分工作人员,清江浦区镇街和部门党员干部代表共33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上半年至2023年上半年期间,被告人朱某某利用其担任淮安市淮阴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环保项目承接、款项拨付、环保行政处罚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相关人员所送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其中未遂17 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旁听人员直观了解被告人一步步跨“底线”、越“红线”的犯罪历程,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这是一次直击心底的警示教育,漠视党规党纪、违法乱纪,必将受到惩处。我们一定要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现场旁听的清江浦区法院干警代表表示。